丙年(路加) 常年期第十主日 : 憐憫人的天主

by 吳智勳神父
2016-06-05
常年期第十主日

列王紀上 17:17-24


迦拉達書 1:11-19


路加福音 7:11-17


耶穌曾說:「誰看見了我,就是看見了父」(若14:9),耶穌是無形的天父最佳的寫照。有關天主的屬性,主要不是來自人的思考推理,而是來自基督的啟示。天主的確通過不同的媒介顯示自己,但最重要的,還是來自耶穌基督。今天的福音裡,耶穌不但顯示出天主是憐憫人的天主,祂還具備一種人性的柔情。

在舊約中,天主多次顯示自己是慈悲的、富於憐憫的:「上主富於仁愛寬恕,極其慈悲,遲於發怒,……就如父親怎樣憐愛自己的兒女們,上主也怎樣憐愛敬畏自己的人們」(詠103:8,13)。舊約特別標榜天主憐愛「窮苦人」('anawim),他們無所依靠,天主是他們唯一的依賴。孤兒寡婦就是天主最關懷的「窮苦人」。

福音記載耶穌遇到出殯的行列,這是四部福音唯一記載此事的。的確,「耶穌所行的還有許多別的事,假使要一一寫出來,我想所要寫的書,連這世界也容不下」(若21:25)。路加選擇記載這事件,就是標榜耶穌對窮苦人的憐憫。他聲明死者是個「獨生子」,是個「青年人」,而母親又是「寡婦」。寡婦本來就是天主特別關懷的人,兒子是她維生的支柱,這個獨生子死了,使她賴以維生的唯一支柱都失去了,她成為標準的「窮苦人」,只能依賴天主了。死者又是年輕去世,更增哀傷的程度;未能盡情欣賞生命的美好就離世,人總有遺憾的感受。

耶穌看見了,「就憐憫她」。這個復生奇蹟,並非出自寡婦或親友的哀求,也不是因為寡婦或其他人的信德,而純粹是耶穌對寡婦的憐憫。天主不是等待人向祂懇求才施予恩寵,祂原曉得人需要甚麼,不過只有祂知道甚麼是施恩的時候。

在舊約中,天主也曾藉先知復活了寡婦的兒子,如先知厄里亞便使漆東匝爾法特寡婦的兒子復活起來。不過,先知要三次伏在孩子身上,並呼求上主:「上主,我的天主,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再回到他身上!」(列上17:21)這個復活奇蹟和耶穌的比較,立刻顯示耶穌的身份。耶穌不需特殊的動作,祂只說:「青年人, 我對你說:起來吧!」耶穌沒有呼求甚麼,祂用自己的權威,命令死者起來,果然祂像天主創世時一樣,一命就成。準備埋葬,肯定已死的人,因為基督的話而恢復生命,由此可見耶穌天主性的身份,只不過群眾以為祂是位「大先知」而已。耶穌先安慰寡婦「不要哭」,然後命這青年人起來,再將他交給他的母親。整個事件中,祂只說了兩句話:一句是憐憫安慰的話,另一句是帶來憐憫的新創造。結果是在人群中產生「驚駭」,並使眾人「頌揚天主」。「驚駭」是人對天主的作為正常的反應,而奇蹟不應停在該事件身上,更應使人轉向天主,「頌揚天主」。

奇蹟令人深信天主憐憫「窮苦人」,往往不待他們祈求便慷慨施予。不過,我們更該相信天主總有祂施恩的時刻及途徑。世上每天都有寡婦的獨生子去世,天主並未次次以奇蹟施予憐憫。天父沒有憐惜自己的獨生子,耶穌交給那寡婦的,是活過來的獨生子,但天父交給寡婦聖母瑪利亞的,卻是個死去的獨生子。唯有信德告訴我們,天主始終是個憐憫窮苦人的天主,祂以自己的方式和時間安慰人說:「不要哭了」,並把復活的獨生子基督交給我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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